“提高水平,为国争光”
□伍绍祖 口述 余玮 整理
体育有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之分。群众体育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的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体育活动。竞技体育是指运动员所进行的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取得竞技比赛优异成绩为目的的训练、比赛等活动。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体育战线一直有争议的问题。邓小平在复出后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在体育方针问题上强调了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辩证关系。他说:“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中所阐明的,在普及基础上提高,在提高指导下普及。体育也是这个问题嘛!没有广泛的群众体育活动,就没有雄厚的基础,好的选手就选不出来。当然,整个国家水平要提高,要在提高指导下普及,这也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对立的统一。”邓小平的这些指示,为体育战线后来的拨乱反正,确立正确的指导方针,奠定了坚实基础。
邓小平非常重视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他把群众体育看作是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同时,他又十分重视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还题写了“提高水平,为国争光”的题词,对我国竞技体育“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实践证明,竞技体育在新时期的巨大成就,影响并带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为此,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体委提出了全民健身战略和奥运战略,并要求在实践中把这两者协调起来。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提出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1995年又将这种思想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从而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辩证关系。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是新时期体育工作在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取得重大成绩,从而完成增强人民体质这一基本任务的根本法宝,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基本方针。
关于体育工作中政治和业务的关系,邓小平一方面指出:“你们有政治任务。不要只看到那么一个小球,一方面是打球,这个球中体现很大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他又顶住当时在政治上无限上纲的歪风,邓小平反问我们说:“输了球把整个国家都输了?”答案不言自明。如何看待和处理体育比赛中胜与负的关系,也是体育战线一个经常碰到的问题。邓小平指出:“不要怕输,输了也没有关系,好好训练,主要是鼓足劲,打球越怕输越输,从信心上就输定了。心理状态不好,越怕输越输。”他曾鼓励我国出征亚运会的队伍:“要打出风格,打出水平,最主要的是要轻装上阵。”邓小平喜欢看体育比赛,他发现了我国裁判员和运动员的问题,于是就指出:“自己没有真本事靠裁判帮一手,结果,自己倒霉,不能进步。听说,外国运动员怕裁判。黄牌一举,是警告,红牌一举,滚蛋。在我国国内比赛听说是裁判怕运动员。”他告诫我们说:“我们裁判的问题很大,因为怕运动员,吹不好,害了哪个?结果是害了我们自己。所以,我们首先要教育我们的裁判。”“裁判不好,是降低我们水平,而不是提高我们水平。运动员不尊重裁判,也是降低我们的水平。这是使自己落后的最好办法。”邓小平的这些辩证的思想方法,不论是在体育战线还是其他方面都是宝贵财产,我们应当学习、继承并且发扬光大。
较早地运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交往办法的可能就是体育战线了。1979年4月,国家体委根据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精神,派出中国奥委会代表在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上提出:只承认中国奥委会,台湾地区体育组织以中国台北奥委会名义留在奥林匹克运动内,但须易名、易旗、易歌、更改章程。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在日本名古屋会议上接受了我国的主张,这就是著名的“名古屋决议”,也叫“奥运模式”。正是因为我国进入了奥林匹克大家庭,我国的体育健儿才有了用武之地,才有了洛杉矶奥运会的“零的突破”,才有了后来汉城、巴塞罗那、亚特兰大、悉尼奥运会的辉煌战绩。没有“奥运模式”,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是政治的作用,这就是政策的作用。
抚今追昔,当时的决策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在国家体委、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和中央领导同志中,当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决策过程的最后关头,是邓小平亲自拍板,力排众议,才一锤定音。所谓“奥运模式”,不是国际奥委会的恩赐,是当时的国家体委、外交部等有关部门按邓小平指示,抓住当时国际局势发生巨大变化的契机,运用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成功实践,归根结底是邓小平理论的胜利。中国恢复了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席位,使我国体育健儿在世界体坛上有了用武之地,使我国体育事业受益匪浅,全面走向了国际体育舞台。我们有了邓小平理论这个宝贵的财富,任何困难都能克服。的确,没有邓小平改革开放的政策,就没有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他走了,却留下了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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