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的女法官 记宝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晓霞

延安日报 2019-03-27 11:33 大字

通讯员 刘东红

提起陈晓霞,延安法院系统的人都有印象。从1998年进入宝塔区法院工作至今,她已在法院系统工作20多个年头。20多年来,她累计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审执结案件数在宝塔区法院年年名列前茅,且无一违法违纪、无群众举报和投诉、缠诉案件。

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2016年1月,陈晓霞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17年、2019年她两次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2018年4月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今年3月,她又被评为延安市三八红旗手……

刚:敢于担当,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20多年来,无论岗位如何改变,“法律至上、忠诚履职”是陈晓霞始终坚持的工作信念。

在刑事第一审判庭工作时,她严格坚持罪刑法定、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严厉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做出与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刑罚结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2018年,陈晓霞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李某多次联系到贩卖人员徐某,徐某运用“埋雷”的方式,将毒品藏到某个地点,并拍摄视频告诉李某,李某通过微信将地点告诉买家,然后由买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毒资,所得毒资被二人挥霍。

在认真查阅案卷后,陈晓霞认为,李某、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国家禁止的毒品而故意向他人非法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在共同贩卖毒品过程中,地位和作用相当,均系主犯。二被告人以贩养吸,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李某、徐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通过对贩毒人员公正的裁判,严厉地惩治了毒品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法,也是法官的重要职责。2018年,陈晓霞对两起发生在监狱内脱逃的案件深入监狱进行现场审理,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组织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了旁听,给服刑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法制教育课,赢得了在场各界代表的一致好评。

柔:一心为民,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在民事审判中上,陈晓霞认为,要切实发挥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把审判的重点放到调解上,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过程的始终。

2016年,陈晓霞审理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李某因先兆流产住进某医院产科,后因李某妊娠高血压形成脑疝病情恶化,医院为其进行了开颅手术,终止妊娠,剖腹取出两女婴,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李某转入医院精神外科进行康复治疗。双方产生争议,李某拒绝搬离病房,医院起诉要求李某清偿拖欠医疗费并搬离医院病房。

陈晓霞在审理该案件时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李某认为该医院在其治疗期间存在严重过失,造成两个婴儿死亡,并给自己留下了10余处后遗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身体与心灵的创伤。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妥善化解该起案件,陈晓霞耐心地对李某进行了劝导,告知其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同时考虑到李某本就家境困难,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且与丈夫离婚,陈晓霞便多次给医院做调解工作,让院方的态度逐渐转变。

在陈晓霞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该医院付李某各项赔偿37万元,李某搬离病房,不再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用自己的热情服务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好多当事人赞叹地说,“在陈法官的手里打官司,胜得明白,败得清楚,我们服气也放心!”

“当看到矛盾纠纷化解后老百姓欣喜释然的表情时,你会觉得,再多的辛劳都是值得的。”陈晓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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