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收房 门前堵栋彩钢房 楼盘负责人:将作为小区物业办公室,不能拆除 城管执法局:若查实无相关审批手续将依法拆除

华商报 2018-10-13 01:55 大字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赵国强)高高兴兴去收房,不曾想,与新房仅隔0.8米竖起了一栋彩钢房,将房门和窗户遮挡得严严实实。楼盘负责人还说,彩钢房将作为物业办公室不予拆除,这让业主高先生很烦恼。

近日,延安市民高先生反映,2012年8月25日,他在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花溪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位于该楼盘1号楼3单元一楼,沙盘显示,该房的入户门位于整栋楼的东北侧,大窗户也位于同样位置。购房协议并未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开发商口头承诺2014年年底前交房,然而因种种原因,直到今年4月,业主们才陆陆续续开始收房。当时高先生高高兴兴地去看房,却发现房门正对面竖起了一栋彩钢房,与其所购房子仅隔0.8米,将房门和窗户遮挡得严严实实。

经高先生了解,这栋彩钢房此前曾作为售楼部。本以为作为临建将会拆除,楼盘现场负责人冯某却告诉他,彩钢房将作为物业办公室,不能拆除。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花溪湾小区,在1号楼东北侧看到一栋两层彩钢房,高先生所购房屋的入房门和窗户均被彩钢房遮挡,现场用钢尺测量,高先生所购房屋与彩钢房之间相隔0.8米,进出极为不便,采光更是奢望。

该楼盘现场负责人冯某坦言,这栋彩钢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他也理解高先生的难处,但这栋彩钢房将作为小区物业的办公室,不能拆除,“拆了彩钢房,物业到哪儿办公啊!”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高先生一同来到延安市宝塔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临建房屋肯定属于违法建筑,必须依法拆除,镇政府是办案主体,因此,他们将就高先生反映的情况,向柳林镇政府发出违法建设案件受理移交单,要求柳林镇政府首先对该栋临建房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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