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 2017年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亮点纷呈
本报记者 龙楠 通讯员 郭兆伟
2017年是延安人社工作追赶超越、奋力发展的一年。这一年,市人社局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大力推动人社领域内脱贫攻坚、深化改革、“三项机制”等工作,全市人社工作亮点纷呈.。
1“五大工程”助推脱贫攻坚,就业扶贫成效显著
实施了人社支持脱贫攻坚“五大工程”,共制定出台7个综合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扶贫政策体系。2017年,全市清洗核定贫困劳动力22026人,免费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2360人,建成就业扶贫基地和社区工厂34个,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351人,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454人,累计投入使用就业专项资金1376万元,实现脱贫近3000人。公益专岗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2人,特设公岗安置农村“三无”人员3862人,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广泛好评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2 实现了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和医保“一站式”服务
从2017年8月起,延安市打通了中省医保网络信息通道,全市所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在国家确定的74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整合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经办服务,落实了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可在市、县、乡(镇)任何一个定点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结算,办理出院时只需递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的所有报销业务,极大地简化了办事程序,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
3 基本养老金待遇实现13连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143元
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46元。挂钩调整突出效率因素,15年及以内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2017年,待遇调整覆盖延安市离退休人员51228人,人均月增加143元。
4 累计降低社会保险费6.6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根据人社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将失业保险由3%降低至1%,工伤保险费率从2%-0.5%降至1.9%-0.2%,生育保险由1%降至0.25%,医疗保险免除了职工医保大病互助基金和大病统筹费个人部分,免除政策将延续至2019年底。以上4项社会保险累计降费6.6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助推了延安市经济转型发展步伐。
5 全年引进231名高层次人才,补齐了延安市人才发展短板
2017年,会同市委组织部首次大规模的在全市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招聘岗位之多、招聘专业之广、招聘层次之高属历年之最。经过严格的组织招聘程序,最终为教育、卫生、文化、农业、林业、畜牧、食药等行业聘用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231名,于2017年10月份全部上岗,打破了人才发展瓶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保障。
6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通过打破职称评审壁垒,取消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统一要求,实现了从注重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到注重岗位履职能力、工作年限的转变。同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外省市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管理制度。2017年,全市教育、农业、工程、文化等系列评审职称已通过2274人。
7 出台了市级行政机关科级公务员职位轮换工作办法,激发了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
在机关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或科技非领导职务满10年的,在同一科室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8年的,在管理人、财、物和项目审批、证照核发、行政执法等直接涉及管理对象利益的职位任非领导职务满5年的公务员,应当进行职位轮换。办法的出台并实施,为公务员轮岗常态化机制建立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激发了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8 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审批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在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过程中,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完成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了《延安市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市正常经营的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指导延安能化集团率先落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根据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备案。
9 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修订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内全面推行建设单位代扣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建立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制,规范了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程序。强化了行政与司法的工作衔接,畅通了案件的移送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大欠薪案件的发生。2017年,全市通过信访渠道接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23批263人次,较同期下降近80%,时效内结案率达99.5%,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10 争取各类补助资金4亿多元,全部用于民生保障
争取省上就业专项资金1.74亿元,全部用于促进各类人群就业、吸纳就业的各类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校园招聘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等。争取中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2.28亿元,全部用于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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