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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城管人员走上街头管理人行道车辆违停行为

延安日报 2017-08-28 18: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雅)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从9月1日起,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执法工作将委托于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管理执法,委托期限为期一年,至2018年8月14日结束。

据了解,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于9月1日开始,正式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执法,执法时间为每日早8点30分至晚7点30分。具体包括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管辖区域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取证、告知、拍照、拖曳。管理中,各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将在交警一大队、二大队管辖区域内的人行道上,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并固定一名信息报送员,将每天查处车辆违法资料报送至所在辖区交警中队指定的内勤上传员。在日常管理执法过程中,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做到文明、人性化管理执法,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执法人员会向其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同时,倡议广大驾驶员规范停车、文明停车、有序停车,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干净、安全、有序、活力的城市环境。

另外,为了切实做好人行道上机动、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执法局还组织宝塔街道、凤凰街道、南市街道、桥沟街道、枣园街道、河庄坪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联合开展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取证拍照培训,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拍照取证、罚单填写、信息上报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执法人员拍照取证时要注意角度,张贴罚单放在车头雨刮器位置便于车主查看等。

链接

★执法时限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14日

★执法范围

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管辖区域的人行道

★执法时间

每日早8点30分至晚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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