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绽放宝塔山 延安市法院系统“十佳青年”风采录

西部法制报 2020-05-14 08:55 大字

齐进飞

房琳

李卫鹏

齐国强

同慧荣

王娜

吕买买

陈东旭

胡金江

李瑜

他们,肩扛正义,捍卫法律;他们,挥洒热血,奉献青春;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一曲曲奋进之歌。2020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出“十佳青年”,他们,榜上有名。

延安中院:齐进飞

齐进飞现任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他立足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年审结案件数量排在全市前列。2013年,齐进飞被共青团延安市委、延安市青年联合会授予“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延安市第十二届“十佳青年卫士”;2016年,被陕西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延安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20年3月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宝塔法院:房琳

房琳现任宝塔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庭审判员,9年来,她始终坚守在司法审判第一线。工作中,她爱岗敬业,忠实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累计承办各类民事、行政案件上千件,仅2017年至2019年就审结民事类案件700余件。尽管案件数量多,案情复杂,但房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积极面对,认真审查案件的每一个证据和细节,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房琳承办的案件因高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受到单位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她先后获得“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子长法院:李卫鹏

李卫鹏现任子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7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信访,无一违纪违法。李卫鹏工作伊始在涧峪岔法庭,6年来走遍了辖区的4个乡镇,把案件办理在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了一批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受到群众好评。2008年他到子长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探索运用“亲情弥合八步法”调解家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卫鹏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2012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1、2016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6、2017、2018年连续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被子长市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20年其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被陕西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吴起法院:齐国强

齐国强现任吴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工作中,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带领全庭干警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积极参与全院矛盾纠纷诉源化解和繁简分流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齐国强坚持原则,无私无畏,作风正派,受到院党组和县委、县政府肯定,其所在的立案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他本人在2018年和2019年因表现突出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

志丹法院:同慧荣

同慧荣现任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自2014年8月至今,她办理一、二审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共1034件。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无论是担任记录还是办理案件、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她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办案。

2017年7月,同慧荣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7年12月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3月其调研文章《关于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以志丹法院为样本》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20年3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延长法院:王娜

王娜现任延长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院党支部书记。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她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认真做好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案件装订、接待群众等工作,在书记员岗位工作11年里,记录装订的案卷1000多件全部合格;在担任政工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积极推进党建与审判工作,法院党支部连续两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近年来,王娜先后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甘泉法院:吕买买

吕买买现任甘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自2010年起在该院民事审判庭工作至今。

2010年,他的学术论文《论有关审判权被滥用和遭遇不理性干预的思考》被陕西高院评为“2010年度全省法院学术论文大赛优秀奖”;2011年,他的调研文章《陕北民营资本投资石油开发的调研报告》获得“2011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奖”;2015年、2016年,他被评为“延安市法院办案标兵”。

吕买买在担任审判员期间,2017年办理案件172件,结案162件,结案率为94%;2018年办理案件170件,结案167件,结案率为98%;2019年办理案件257件,结案率为98%。三年来无评查不合格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富县法院:陈东旭

陈东旭现任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该院开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以来,陈东旭将该机制与诉前调解、非诉调解相结合,通过法治宣传、电话答疑、上门说法、现场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撰写的调研文章《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荣获“第七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案例类三等奖”,他本人荣获延安市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卫士”称号;2019年2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3月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宜川法院:胡金江

胡金江现任宜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在法官生涯中,他坚守正义,主持公道,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每一起案件,他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不轻视每一起“细小”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案件再小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二是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无论他们身居外地还是本地,是附带民事原告人还是被告人,法官都要本着善良和正义适用法律,公正办案,不厚此薄彼;三是以宽容的态度待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黄龙法院:李瑜

李瑜现任黄龙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无论在办理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中,李瑜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多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上访、信访,受到群众一致好评。2015年,李瑜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黄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黄龙县委、县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3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组稿:赵官福通讯员惠兴文刘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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