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故事 用法治守护家的温馨 ——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秦雁

陕西日报 2018-08-15 06:43 大字

7月27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秦雁对家事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做好调解工作。本报记者秦峰摄

本报记者 秦峰 实习生 赵曦 刘霖凯

在当事人的心里,他如一汪清泉,润泽着一个个受伤的心灵,使破碎的家庭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在同事的眼中,他是坚强靠山,再棘手的家事纠纷,只要有他在就能一一化解;在领导的印象中,他勇于担当,心系群众,敢于创新,用真情探索出了一条家事审判的新路。

2016年10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莲湖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秦雁自此专门负责莲湖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今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会上,秦雁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家和万事兴,家事审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审判,不能一判了之。我们必须要有耐心,用真诚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尽最大努力维护一个家庭的和睦,维护社会的和谐。”8月9日,秦雁向记者谈起他对家事审判的感悟。

开拓创新

千方百计守护家的温馨

家事审判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自下而上的改革需要经验丰富又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官来主导。面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莲湖区法院的领导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秦雁,这项改革任务最终由秦雁所在的民一庭负责。

从此,“清官”断起了“家务事”。不同于以往果决的审判,家长里短成了秦雁的心之所系。他立即投入改革工作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莲湖区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在这儿能领离婚证吗?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隐私。”秦雁经常在办理离婚案件之后听到当事人这样的询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判决书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不同,法院需要厘清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双方是否需要处理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这些情况往往被详细记载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上。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秦雁多方调研,几经修改,在判决书外,推出莲湖区法院《离婚证明书》,仅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不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避免了当事人在办理子女户籍更改、房屋产权变更、出国旅游等相关手续时面临的尴尬,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后来,《离婚证明书》这种形式被陕西省多家法院参考引用。

说起秦雁的创新精神,同在民一庭工作的法官高琪十分钦佩:“去年夏天,秦庭长将15对起诉离婚的夫妻召集在一起,从婚姻、家庭、法律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宣讲,倡导其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宣讲结束后,不少当事人表示这种形式很新颖,内心很受触动,一对夫妻甚至当即撤诉。”截至2018年5月,这样的庭前集中宣讲在莲湖区法院已进行了八次,达成夫妻感情修复计划37份。

除此之外,秦雁还提出将心理咨询引入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诊断修复治疗,从而达到挽救婚姻的效果。同时,秦雁创新推行人身保护令制度,细化实施机制,加大反家暴举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莲湖区法院的反家暴工作予以肯定。

人身保护令、离婚证明书、多元化家事纠纷调解、夫妻感情修复计划、庭前集中宣讲……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一心为民

做一名有温度的家事法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事案件无小事,办理案件时要润物细无声,做一名有温度的家事法官。”这是秦雁的信念。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秦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快捷高效地审结案件或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他总是为涉案的妇女儿童争取最大的权益保护。

2017年12月的一天,一位80多岁的老人为了赡养费问题来到莲湖区法院。老人患有脑梗后遗症,加上天气严寒,情绪比较激动,正在办公的秦雁闻讯赶来。老人诉说着自己生活的不易,秦雁在一旁认真地听着,耐心地安慰劝说老人,并承诺认真调解,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激动的情绪得以平复。最后老人准备回家时却发现路费不足,秦雁随即掏出200元给老人,让老人好好吃顿饭并打车回家。

有一起案件让民一庭法官高红印象深刻。今年6月,西安市西大街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三名斗殴者致使一名未成年斗殴者左眼失明。案件移交到莲湖区法院,案件中的三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是少数民族群众、一名是未成年人,案情十分复杂,秦雁主动担当,接手了这起案件。

“这起案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未成年人案件,我一定要把案件办理好,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秦雁多方走访,积极协调,最终使各方达成赔偿协议,三名被告人的诚恳道歉也获得了受害者及其家人的谅解。“孩子失明的左眼已无可挽回,我能做的就是帮助受害者家属多争取一些赔偿,让他们能过好以后的生活。”秦雁惋惜地说。

“工作严谨、以身作则的秦庭长,为年轻一代的法官树立了榜样。”民一庭法官岳鹏说,“他让我们懂得,在坚守法律刚性的同时,要有人情味,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认真负责

案件办结回访才能安心

秦雁所在的民一庭不仅处理家事类的民事案件,还成立了“家事少年审判庭”,处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刑事案件。

2018年5月,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交到秦雁手中,当事人是一名高三学生,即将参加高考。“他犯了错,但还是孩子,他以后还要步入社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从轻处理,不要因为这事毁了他一辈子。”秦雁动容地给办案法官说。

为了掌握被告人的实际情况,秦雁带领办案法官赶赴被告人所在的黄龙县,通过询问被告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同学,了解到被告人以往表现良好。秦雁和办案法官又到受害者家中进行协调沟通,使被告人取得受害者家庭的谅解。在综合考虑当事人所有情况后,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缓刑,使被告人顺利参加高考。

这件事并未就此结束,在被告人高考结束后,秦雁还和办案法官对其进行跟踪回访,落实帮扶工作。秦雁说:“回访才能安心,对未成年人案件一定要认真负责,让花朵不至于过早地凋谢。”

秦雁还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积极向妇女宣传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妇女儿童面对家庭暴力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了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秦雁多次组织举办“法佑校园、莲花盛开”“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学院”等“普法进校园”活动,目前已在莲湖区各所中学中实现了活动的全覆盖。

“我要千方百计守护家的温馨,用法理和真情治家庭的病、解社会的忧。”秦雁说,“作为法官,我必须向法律负责,也必须对社会负责,使公平与正义具备法律的刚性、道德的柔性,使审判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同,赢得群众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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