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初见成效 全市将完成营造林面积300万亩

延安日报 2018-06-15 1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静)6月13日,记者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延安市国有林场改革进展顺利。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完成营造林面积300万亩。

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付天平介绍,延安市11个县(区)和4个市直林业局及风景林场共16个改革单位的65个国有林场全部属于改革的范围,涉及林业职工4346人。具体管理林业用地面积4338.6万亩,森林面积2026.8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中省森林公园8个。全市65个国有林场、县(区)管理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4个市直林业局管理的4个森林消防队、6个自然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管理处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今后,市林业系统将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制度和规范的森林经营措施,提高营造林质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付天平说,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完成营造林面积30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到8000万立方米。为规范指导延安市国有林场剥离经营性业务,延安市研究制定了《延安市国有林场改革事企分开实施意见》,推进事企分开、主辅分离工作,实现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促进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延安林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直林业局也将现有的经济实体与主体逐步分离,黄龙县、洛川县和富县也相继成立了林业投资公司。改革后,市、县(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强。全市所有的国有林场全部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全市国有林场职工待遇全部得到保障落实,已经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各项政策性待遇全部予以保障。采取不强制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通过提前离岗内部退养、转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妥善安置富余职工,为改革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目前各县(区)已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改革任务,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县(区)国有林场改革自查验收工作,8月底完成市级核查验收工作,迎接中省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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