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检察院监督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

西部法制报 2019-12-17 00:57 大字

本报讯(王延峰刘茜记者刘全亚)近日,延安市黄陵县检察院针对两个已修建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民用建设项目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也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政府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并协助县政府办公室成功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8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人防工程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建筑设施。省、市级检察院和人防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对此,黄陵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制订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多次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对该县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该院积极与县政府办公室协商,制定了检察公益监督与人防行政执法长效协作机制,全面强化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促进人防工程依法审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期收缴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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