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约谈延安市5县(区)政府
本报讯(记者乔佳妮)2月28日,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问题约谈了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相关县(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度,延安市境内延河、清涧河、北洛河、仕望河等流域水质较2016年明显变差。延安市延河宝塔区朱家沟、北洛河黄陵县田庄镇南城村、仕望河宜川县昝家山、清涧河延川县王家河和延长县阎家滩等断面未完成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严重影响陕西省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和在全国水环境质量的考核名次。2018年1月至2月,以上断面同比变差的情况仍较明显。
省环保厅在约谈中要求,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一要按照“刚性治标、系统治本、标本同治”的总体思路,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确保饮用水安全。二要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要将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建立并实施跨县(区)的水质交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发挥好河长制、湖长制等新机制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研判、会商、考核、应急和问责等机制。三要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快推进和解决河道垃圾堆放、河道施工管理混乱、污水处理厂随意停运、偷排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严厉处罚偷排漏排问题,强化延河、清涧河、仕望河、北洛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督查,两个月内以上通报的所有断面必须消除劣Ⅴ类,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所有断面必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四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要严格按照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切实完善工作机制,按期整改到位,给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环保厅与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5个县(区)政府签订了约谈会议纪要和水质提升目标责任书。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应邀参加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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