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陕西农村报 2019-12-27 00: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韩岩 通讯员 高婷)12月6日,甘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东、郝某清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及被告人刘某、郭某等6人窝藏一案。据了解,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泉法院公开审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自2010年以来,刘某东、郝某清以家族和村组为依托,纠集高某东、任某东、崔某等人在下寺湾镇、桥镇乡一带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以来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东为首要分子,郝某清、高某东为重要成员,任某东、崔某为积极参与者,郝某飞、郭某红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郝某清在公安机关抓捕期间,四处逃匿,刘某、郭某、曹某、郝某等人为郝某清逃匿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窝藏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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