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 延安4家药店被通报
疫情防控期间,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严从快查办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口罩价格违法案件12起,并对其中的4起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案例一
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对宝塔区百米大道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号N90口罩,进货价(当事人供称)20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0-58元/只,提价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此外,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进货凭证及渠道,故其所称进货价格无法核实,产品质量无法保证。
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8日,根据12315平台转办举报,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对宝塔区东大街轻化市场1楼延安市药材总公司第三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购进的3M品牌9002V型号N90口罩,入库价(非进货价)26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9-49元,加价率50%-88.46%。由于当事人与西安康达医疗器械公司之间尚未完成结算,其正式进货价尚未确定,但从目前掌握的市场情况看,进货价应低于26元/只。
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延安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月26日,延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延长县王家川温馨家园1号楼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销售的3M品牌N90(型号9001)口罩单价每包55元(2只装)。经查,当事人于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购进3M品牌N90(型号9001)口罩150包,进货价每包32元,销售价每包45-55元,加价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延长县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4日,安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称1月23日在安塞区一道街青春医药门市购买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无明码标价。安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情况属实。
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安塞区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华商报记者 贺秋平实习记者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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