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建设省气象局:国家气象卫星遥感数据备份中心年底前投入运行
□实习记者李琳
今年8月初,陕西省延安安塞区、汉中佛坪县、榆林子洲县等地普降大到暴雨,给当地带来地质安全隐患,群众生活生产受到影响。提升气象监测预报报警和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再次摆在公众面前。
“有效防范和减少气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解决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和减少气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增强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刻不容缓。”8月12日,省政协委员、省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侯建忠表示。
据侯建忠介绍,陕西省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气象灾害频繁且多样性并存。据统计,2013-2017年,全省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死亡34人,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省GDP的0.7%。
2010年12月1日,《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共设6章38条,结合陕西省实际,对气象灾害的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区划、预防措施、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监测预警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等进行了进一步深化。
侯建忠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但也存在应对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气象安全事故责任不清、分工不明、防范风险意识不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今年省两会上,侯建忠提交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建议确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准确把握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建设、风险评估,促进重点单位切实履行灾害性天气和气象因素诱发安全事故防范的主体责任。
侯建忠指出,关于管理机构的监管及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标准体系的建立,应通过管理手段的强化,实现科学有效的气象灾害防御;加强推进防御指引或标准规范制定,引导重点单位依据标准采取防御措施,弥补在气象灾害应对措施方面的不足,实现科学有效的气象灾害防御。“目前,陕西省已经完成了1个省级库、9个市级库和76个县级库的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负责该提案办理的省应急管理厅法规处党志慧向记者介绍,每年汛期前,都会组织对全省病险江河水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对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存在的洪水淹井、防洪能力不足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度汛。党志慧表示,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对极端天气信息进行预报预警;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消除自然灾害、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防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截至目前,覆盖全省区域有14万个预报网格点,可预报3公里逐小时天气,预报时效达到10天,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1500余套自动气象站覆盖到各个乡镇,陕西气象云纳入“秦云工程”。国家气象卫星遥感数据备份中心落户西安,主体建设完成,年底前投入业务运行。
在防灾减灾公众服务方面,目前,陕西已搭建有五级气象防御体系机制,气象平台负责协调组织信息共享。重大气象灾害来临,会通过省气象灾害指挥部、省级各成员单位、市气象组织单位提前48小时发出预警,要求各地做好防御工作,确保报得准、发得出、用得上、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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