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在我心 记第三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安塞区法院张蕊

延安日报 2019-08-07 15:18 大字

通讯员 石帅

1999年从学校毕业后,张蕊就进入到安塞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书记员管理室主任、审判员、兼任团支部书记与妇委会主任。她承办过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涉诉上访案件,无一被评查为不合格的案件,更无一冤假错案的出现。曾多次获得市、县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刚刚进入刑事庭工作时,作为一名女生,压力和恐惧总是不可避免。张蕊打心里不愿意去办理强奸案件,因为询问犯罪相关过程让她难以启齿;接触艾滋病、肺结核病犯人时,她也会害怕被传染;晚上回想起案卷中血腥的尸体照片,经常害怕得睡不着觉;面对当事人无理的侮辱、谩骂,眼泪经常在眼眶里打转。但是,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她强迫自己勇敢面对,在日复一日的审判实践中,已记不清审理了多少起抢劫、强奸、贩毒、诈骗的案件,她早已能够坦然、细致地审理好各类型案件,成熟、冷静地处理矛盾纠纷,从容不迫地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

刑事审判除了惩治犯罪,也蕴含着治病救人的人文关怀和对弱者的抚慰与关心。不管是小偷小摸,还是杀人抢劫,很多人犯罪都是因为受到客观条件的影响一时走错了路。有时候,几句温暖的话语,一番温情的关怀就能激发他们未泯的良知,让他们觉得自己还有机会,还能重新再来。

在曾经办过的一起案件中,李某常年酒后殴打妻子及儿女,妻子不堪忍受服毒自杀。酒后殴打他人,尤其是自己的妻子,在很多农村男人看来,和妻子打闹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这种不健康的观念,在陕北农村男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为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让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更深刻地了解什么是家庭暴力以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了解刑事审判,张蕊决定将李某虐待一案的庭审现场,从庄严的审判庭搬到了李某的住所地街道上,当日,审判现场旁听群众达300余人,当庭判决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在父老乡亲的面前,李某低头认错,留下悔恨的泪水。老百姓零距离了解了法庭的审理过程,让抽象的法律真正贴近群众的生活,知道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有什么危害,如何避免、化解家庭暴力,如何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案件审判结束后,张蕊还将此案写成宣传稿件,在陕西省法院网、腾讯新闻网进行了报道,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刑事法官就必须不怕打击报复,不畏强权,排除一切干扰司法公正的因素。”这是张蕊的铮铮誓言,也是她的行动写照。在办案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打招呼说情的事情,她始终坚持自己认为公正的意见,同时向对方阐明理由,始终依照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她清楚知道这样肯定会得罪一些朋友、亲戚,但她心里明白,公正执法是作为一名法官最基本的素质,做法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护得好公正。

法官办案是终身责任制,所以把每个案件办实、办细,这是张蕊当法官第一天对自己说的话。无论是卷宗材料多达数十本的复杂案件,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易案件,她都要反复研究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确保案件质量。她经常利用白天的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开庭,下班后加班制作判决书。有时走路吃饭也在思考案子,梦里更是各种各样的案情。在家也时时刻刻在想哪个案件审限快到了,哪个案件还缺少什么证据,哪个案件该如何定罪量刑。女儿经常和她在外面买饭吃,在办公室写作业陪她加班,现在把女儿送去寄宿学校,心里总感到有很多的愧疚;父母也很少给她打电话,知道她忙,怕打扰她的工作;因为没时间做饭,丈夫也成了他们单位食堂一日三餐的长期灶员……

成绩来不之易,未来仍须前行,张蕊深知一名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我将始终牢记把每个案件办实办细的理念,让所承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评价,经得起法律的衡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张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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