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延安举行“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成效”新闻发布会 创新治理 提升延安城市品位

华商报 2018-05-24 02:05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延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延安市改革办举行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他县区正在有序进行。

聚焦热点、难点问题

出台地方性法规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16年9月正式启动,按照市委“真改、实改”和“该放的放到位”的总体思路,2017年6月1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延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十一项具体改革任务,并逐项明确了工作时限。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呼世慧介绍,目前延安市和宝塔区已经完成了机构整合、职责匡定、职能划转、人员配备、统一着装、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和权责单公布等工作,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已于2017年9月29日挂牌运行,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安塞区和其他各县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据悉,此次改革的主要成效体现在综合设置机构,执法主体明确;集中行政处罚,执法效率提高;下沉执法重心,基层责任夯实;强化队伍建设,队伍形象转变;整合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完善地方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开展综合治理,城市品位提升。其中,指导新组建的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先后开展了市容环境、大气污染、露天烧烤、餐厨垃圾、门头牌匾、洗车门店等城市乱象治理活动,城市秩序和形象品位明显提升。

市民张丽告诉记者:“以前有朋友来延安,总说延安像个小县城,主要还是因为环境比较脏乱差。近年来,通过整治,延安城区市容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城市品位也在逐渐提高,生活在这里也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据了解,根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聚焦城市管理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延安市报请市人大于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了延安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条例》从建(构)筑物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相关公共设施容貌管理、车辆及其相关设施容貌管理、户外广告和标识牌容貌管理等八方面为延安市城市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明确“权责清单”划转

力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据悉,此次深化改革共梳理涉及城市管理的规划、住建、城管、房产、环保、水务、食药、工商、交通等20多个部门的权责清单,最终将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14类179项执法权全部整合划转城市管理执法局,实现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集中行使,提高了执法效率。

多年来,市一级和宝塔区城市管理职责不清、体制不顺的问题一直存在,本次改革中,市一级仅保留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执法2类33项行政处罚权,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临时便民市场、小型户外广告管理和住建、规划、房产、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以及大气污染治理12类146项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沉宝塔区,权责分明,基层执法力量明显增强。

呼世慧表示,下一步,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他还说:“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管好城市,把延安打造的更干净、更安全、更有序、更富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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