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法院审结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雅安日报 2019-07-10 09:45 大字

庭审现场

雅安日报讯日前,荥经县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这是荥经县法院审结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龙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开采花岗石矿,先后委托孙某、李某对采矿点进行管理,并由二人指挥、带领工人以修建矿山公路为名,进行花岗石矿采挖并销售,造成大量林地被毁坏。

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被毁坏的林地面积共计17.74亩,森林类别为防护林,龙某等人采挖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价格为人民币18万9千元。荥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定了《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证实恢复植被费用共需5万5千余元。

荥经县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由三被告人共同赔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89000元,并赔偿恢复植被造林覆植费用55833元。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对判决无异议,不上诉。截至7月8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向法院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83000元及罚金。

荥经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标志着荥经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也是荥经县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摸索出了一条将环资审判、保护、修复、惩教、预防为一体的环资司法保护新机制,为荥经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蒲彦桦 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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