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教育乱收费叫“感恩费”
“家长被劝缴千元‘感恩费\’,教育局称将叫停。”14日,一则关于四川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长被劝缴千元“感恩费”的视频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15日获悉,当地教育部门和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启动了问责程序。(11月15日中国新闻网)
在四川雅安一所中学,“感恩费”被明码标价,动辄上千元,在家委会现场收缴,甚至还用上了验钞机,家长叫苦不迭。所幸的是,被网媒曝光后,当地教育部门及时叫停了这种乱收费行为,纪委也启动了问责查处程序。
事实上,教育乱收费,是个老掉牙的话题,尤以中小学阶段为甚。教育领域的乱收费现象,已从撤并学校的政策层面,到教辅补课的学习层面,再到校服食堂的服务层面,甚至到了感恩学校层面,竟然没有一个环节能“幸免”。从这所学校以“感恩”名义收费来看,教育乱收费现象,已开始以新的形式出现,打“擦边球”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自愿”和“非自愿”之间的模糊地带做文章的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
对于学校来说,之所以热衷于乱收费,背后还是经费问题作怪。从现实情况来看,区域发展不均衡、教育发展地区间差距大,在教育乱收费这个问题上也得到了印证。可见,经费的短缺,也是不少学校乱收费的驱动力。再者,教育经费、学校收入被截留、统筹、挪用等经费错位现象,也是造成乱收费的一大原因。特别是,一些校领导和教师存在“啃学生”的病态嗜好,更加助长了教育乱收费。
因此,若想根治乱收费这一顽疾,首先需要学校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各级教育、纠风、物价等职能部门,应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顶风违纪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违纪责任。特别是,要实行“依法治教、重典治乱”。对于教育乱收费,如果不明确规定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给违法者以具体、明确的法律制裁,教育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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