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庭审开到“家门口” 让群众少跑路

雅安日报 2021-05-12 09:37 大字

近日,石棉县法院到新街5组巡回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建设农村房屋引发的纠纷,经过前期沟通,承办法官了解有两名当事人已年过八旬,考虑到老人年纪过高,行动不便,且双方对案涉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存在争议,为有效化解双方存在的争议,决定将巡回法庭搬至案涉房屋。

庭审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了解案涉房屋的现有状况,找到了双方问题存在的症结,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审理,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双方就房屋整改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黄婷本报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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