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组合拳”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2018年以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通过“检察+部门”协作机制,“打击+预防”相结合,“刑事+公益”联合审查,打出“组合拳”,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检察担当。
保护野生动物,仅靠检察机关一家的努力是不行的。石棉县检察院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签订《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森林防火公益共护联系协作机制》等,召开联席会议14次,对接协调48次,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资源集聚,凝聚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
强化“检察+河长”工作模式,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水环境治理七大机制,通过“专项整治+日常巡护”,保护河湖生物多样性,激发“绿美石棉”建设的“联动效应”。
“内部+外部”联动发力,牵头建立《甘孜州雅安市关于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试行)》,参与建立《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凝聚环境保护共识,补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短板。
面对涉及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石棉县检察院从严打击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保持高压惩治态势。立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等职能职责,依法受理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件25人,提起公诉8件14人。
打击不是目的,从源头预防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石棉县检察院开展“巡护+排查”,加强源头治理。会同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各乡镇、餐馆、农贸市场,开展联合专项检查6次,前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开展巡护12次,共出动车辆30余台次,出动警力50余人次,排查人员100余人次,从严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养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利用“互联网+”模式,强化法律知识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等知识,并在案发地现场开庭,结合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突出要害,收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积极效果。
“刑事+公益”,联动协同发力。组织开展“刑事+公益”一案双查专项行动,从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涉生态损失修复赔偿费用10.8251万元,推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次,放流鱼苗54万尾。
“公益+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走访摸排,发现刘某等以食用为目的,非法养殖野生动物,可能存在巨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及时立案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共同守护生态平衡。
石棉检察
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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