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应对有力 有效防控 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发热事件
雅安日报讯2月6日,石棉县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发热事件,应对有力,处置得当,有效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上午11时许,一名当事人来石棉县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相关事宜,执勤法警对其进行例行体温检测时发现当事人胡某某(男,52岁)体温显示37.2℃,有发热症状。
石棉县法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执勤法警将该当事人身份情况进行登记并作进一步询问,及时将该人员近期行动轨迹相关情况报告石棉县法院党组和石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立即联系石棉县棉城社区、石棉县疾控中心及当事人所在乡镇。
据了解,当事人胡某某系石棉县王岗坪乡人,长居石棉县,无湖北旅居史。随后,在法院干警的劝说指引下,胡某某按照相关规定前往石棉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排查。
下午2点30分,胡某某再次来到石棉县法院,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法院反馈,表示自己已到医院进行检查,排除疑似隐患,同时对石棉县法院快速、高效的处理方式表示赞扬和感谢。
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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