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口罩需明码标价
口罩等物品是人们的防护必需品。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打起了口罩的主意,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案例一:雨城区某超市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2020年1月27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
案例二:2020年1月26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雨城区某药房连锁店销售的口罩价格过高,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开展核查,发现该药店所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本报记者鲁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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