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洗钱 4 人领刑
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17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在四川农业大学校园内对被告人汪某伟、李某位、高某军、何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依法进行巡回审判。合议庭通过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某伟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李某位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高某军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汪某伟、李某位、高某军、何某分别在上游犯罪人员饶某藤(在逃)的邀约下,通过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银行卡,或借用家人、朋友的银行卡接受非法资金178万余元,其中帮助被网络诈骗的广东、江苏、湖南、四川等全国10余省市14名被害人被骗资金113万余元予以转移,被告人获利2.2万余元。
此次审理的汪某伟、李某位、高某军、何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仅仅是雨城区法院在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审判中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雨城区法院已审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下游犯罪案件25件51人,罪名涉及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而本案中的犯罪行为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下游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即利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帮助电信网络上游违法犯罪的非法资金进行分流转移,俗称“跑分”,也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行为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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