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校园金融诈骗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们利用大学生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弱,不断将“黑手”伸向校园,使一些大学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圈套。
眼下,正值高校开学季,雅安市部分金融机构走进校园,普及金融知识,并提醒广大学子,要擦亮眼、重防范,提高金融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银行工作人员走进高校普及金融知识
案例
一新生被骗8600元
近日,雨城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发布预警通报,9月10日,雅安市一位大一新生遭遇冒充熟人诈骗,被骗8600元。该新生在QQ上收到其高中同学(该QQ账号已被犯罪嫌疑人盗用)消息,对方以微信被限额为由,请求其帮助转账。该学生未核实对方身份,便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分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共转账8600元,转账成功后才发现被骗。
“高校金融诈骗手法多样,多用‘假冒法’和‘伪装法’,诈骗分子披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外衣’,风险识别困难。”据工行雅安分行消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学季期间,诈骗分子的常用手段为假冒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冒充受害人诈骗等,一般而言,学生群体对金融诈骗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较差、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导致针对学生的金融诈骗易于得手。
此外,高校金融诈骗往往还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诈骗分子将获利作为“糖衣炮弹”,对学生尤其是新生产生了较强的诱惑。具体包括兼职诈骗、考试诈骗、校园贷诈骗、投资返利诈骗、购物诈骗等。在此,这就需要学校、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进行沟通与合作,建立科学应急处置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学生金融素养,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注重信用、自我保护等意识。
防范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校园内金融诈骗花样多,隐蔽性强,学生常常防不胜防,那么校园内常见的诈骗套路都有哪些?在此,记者对此进行了整理。
申请助学金。诈骗分子谎称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帮贫困学生申请助学金,要求学生先交“报名费”,以此骗取学生钱财。
注销“校园贷”。诈骗分子谎称学生有“校园贷”记录需要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诱骗学生直接转账或先申请网络贷款后转账。
冒充老师借钱诈骗。诈骗分子冒充老师名义,通过打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学生借钱。
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诈骗分子将虚构的寻人、助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学生们转发,然而帖子内留的联系方式是诈骗电话。
办理信用卡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一旦学生与其联系,则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学生转款。
兼职诈骗。部分网站或中介利用学生勤工俭学的需求,诱骗学生缴纳押金、介绍费等,或诱导学生注册到借款网站上。
额度小、期限短、利息低。不法分子通过在校园内张贴“低门槛、高利率、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诱骗学生借款。
针对以上诈骗方式,银行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学子,一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美德,合理安排生活支出,不超期消费、过度消费,不在吃穿用度上盲目攀比。
要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及家庭信息不外泄,不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借给他人使用,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不将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告诉他人。
大学生若需要借款,还应通过正规途径。如有借款需求,可去银行网点咨询、通过手机银行APP申请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要诚实守信,珍惜信用。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按时足额还款,不恶意透支信用卡,不“以卡养卡”,积累“信用”财富。
发生问题后应理性维权。如果不幸遭遇了诈骗,一定要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不要“以贷养贷”,更不要采取极端解决方式。要积极保留证据,保持与家长和学校的密切沟通,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蒋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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