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协作 为一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日前,记者从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了一起跨省协作为一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该案中,周某,现年57岁,二级肢体残疾,常年卧床在家,生活无法自理,无收入来源,无力承担长期的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1991年,周某与前妻离婚后独居至今,双方有一独女周某佳已成年,户籍地及常住地在广东省大亚湾区。因周某的晚年生活没有保障,现要求其女周某佳尽赡养义务。
2021年7月22日,周某通过“12348”向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确认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为周某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即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周某赡养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法院在广东省大亚湾区,路程遥远,如果由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周某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承办案件律师都存在不便。
因此,7月23日下午,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入户办理,对周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并协助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周某案件的调查情况通过正式文函至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法律援助处,及时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法律援助处沟通。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办理的跨省协作为一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是雨城区第一例案件,下一步工作中,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完善使用该项机制,为更多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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