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新规

四川日报 2021-01-12 06:21 大字

本报讯 1月5日,记者从《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实施推进会上获悉,雅安将在增强村(居)民委员会教育引导的能力方面,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强化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提升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能力和教育引导作用。

根据《规定》,雅安将建立由村(居)民委员会管理的垃圾清运费收支制度;确立垃圾清运员的监督责任和与村(居)民委员会、新村聚居点自主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通过垃圾清运员制度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终端延伸至最基层。《规定》在多渠道多形式促成村(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方面,明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单位的职责,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潜移默化的方式使村(居)民逐步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在推进“易腐烂垃圾就地还田”方面,在坚持“易腐烂垃圾就地还田”的总体原则下,《规定》明确,具备易腐烂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堆肥、还田、饲养家禽家畜等方式依法进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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