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摆花瓶代替“警示牌”司机违法被处罚

雅安日报 2020-04-16 08:26 大字

雅安日报讯 一辆在路上行驶的小车突发故障,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却有花和花瓶,司机灵机一动,把花插进花瓶里,摆在车后公路上以此示警……这是发生在雅西高速公路石棉境内的“神操作”,结果,这名司机受到高速公安的处罚。

4月3日晚上,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三大队民警在雅西高速石棉境内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车后方不远处摆放有一个插上鲜花的花瓶,巡逻民警立即意识到,前方车辆可能出故障了,询问司机后得知,该车发生故障后,因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司机情急之下拿花瓶代替三角警示牌,以此示警。

“司机虽然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但也违法了。”4月8日,高速公安民警接受采访时说,三角警示牌是必须配备在车上的安全设施之一,便于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摆放到事故车后方作为警示之用。三角警示牌上有反光漆,尤其在夜间,在灯光照射下,司机远远就能看到,便于及时避让。

为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这名司机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广大司机,随车要带三角警示牌,如车辆发生故障后,车靠边、人撤离、并在车后150米地方摆放三角警示牌后报警,切不可自行“安排”。

王煜

记者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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