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酒类无标识标签 被罚500元

雅安日报 2020-03-05 09:15 大字

雅安日报讯近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摊贩销售酒类却无标识标签,该局依法对其罚款500元。

2月3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兴街道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摊贩李某正在销售酒类,其中有4瓶泡酒,4瓶泡酒除了名称外,无其他标识标签。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结合“春雷行动2020”持续加大各种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如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相关投诉举报。

记者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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