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百吨王”超限货车

雅安日报 2020-01-02 08:48 大字

执法人员查获超限超载货车

雅安日报讯“专项整治期间,路政机构将对查获的‘百吨王’至少处以25000元的罚款。”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文表示,从2019年12月19日起,查获的车货总重量超过100吨以上的恶性超限超载货车将由路政机构实施顶格处罚,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2020年1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载重货车总重量超过规定的限值,将按照每超出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进行处罚。这意味着,相关部门查获的‘百吨王’超限货车至少将被罚款25000元。

货车非法改装

愈演愈烈

2019年11月8日,市道安办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货车“双超”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区域联动、流动与固定“治超”相结合等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一步规范砂石运输,使抛、洒、滴、落现象明显减少,货运车辆超限率控制在3%以下,“双超”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部分货运车主为获取高额利润,选择对车辆货箱等进行非法改装来实现超限运输。”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前期查处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超限货车看,这些货车都是通过非法改装,使原本车货总重限载49吨的6轴货车装载到100吨以上,最重的车货总重达到148吨。

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并非个例,甚至愈演愈烈,从货箱加高向货箱整体更换转变。这类通过改装的“百吨王”超限货车在公路行驶,不仅对通过的国省干道公路、桥梁、隧道甚至农村公路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顶格处罚

恶性超限超载货车

“从技术层面而言,现在的‘百吨王’超限货车已经对公路桥梁产生了严重的损坏。”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在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中查获的“百吨王”车辆要作为典型违法车辆移交辖区路政机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顶格处罚。

同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的(非法加高栏板、增加弹簧钢板等),公安交警部门将责令其恢复原状处罚后放行;对查实从事非法改(拼)装货车行为的维修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对“百吨王”超限货车实施卸载、处罚后,会及时将相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实施处罚。

记者 彭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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