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川农村日报 2019-11-30 05: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朱梦蝶)记者11月25日从雅安市人大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该条例是全国范围内对村级河(湖)长制系统性立法的先行先试,是实现政府与公民对水环境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也是对四级(省市县乡)河(湖)长制的必要补充。

作为省委确定的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的地区,雅安市落实了村级河(湖)长1003名,创建了15项基层管理制度。截至今年9月,雅安市境内青衣江、大渡河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全国第十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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