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偷高速公路隧道内的灭火器

雅安日报 2019-08-07 09:03 大字

雅安日报讯光天化日下,车流不息中,一驾驶员东某将配备在隧道内的灭火器“顺”走……这是发生在G4218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紫石隧道内的一起盗窃案,虽然灭火器被悉数追回,涉及金额不大,但其性质恶劣,东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司机举报

隧道内灭火器被盗

7月23日11时左右,雅叶高速公路路安中队(以下简称:路安中队)民警在雅叶高速雅康段喇叭河互通至泸定收费站路段巡逻时,接到一名驾驶人报警,称他在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内,看到有人把隧道内的消防灭火器往一辆大众越野车上放,并提供了相关的现场照片。

路安中队民警立即沿喇叭河互通至泸定方向追踪嫌疑车辆,并在第一时间将此情况上报雅叶高速公路“五岗合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分析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并通知各警务区民警拦截布控。

11时20分左右,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民警在新沟收费站发现并挡获了嫌疑车辆,在车内查获被盗的4罐灭火器。

盗窃理由

防止出租房发生火灾

“这些灭火器从哪里来的?”面对民警的追问,东某承认车上的4罐灭火器是途经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时偷来的。

东某交代,他经常在外租房住,出租房曾经发生过火灾,损失惨重。为防范火灾再次发生,他一直想购买灭火器,却不知道在哪里买,他途经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时,看到灭火器,便悄悄把4罐灭火器“顺”上了车。让他没想到,车子还没有下高速公路,就被民警查获。

警方查明,东某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虽然涉及金额较小,但性质恶劣。由于东某的违法行为涉及财物金额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东某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刘诗涛

记者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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