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PM10、PM2.5全省下降幅度最大 获779.48万元激励资金
2019年上半年雅安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在全省空气质量考核中,雅安市共获得激励资金779.48万元。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实现了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双降”,优良天数比例为87.3%(未扣除沙尘),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其中,雅安市PM10、PM2.5双下降幅度最大,具体来说,雅安市PM10同比下降27.6%,PM2.5下降率达26.9%,优良天数率为89.5%,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
自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今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考核中,雅安市在同比改善方面,改善幅度排名第三,获得529.48万元激励资金;在目标任务方面,今年1—6月,雅安市完成半年目标任务,获得考核激励资金250万元。两项累计获得激励资金779.48万元。激励资金将用于继续提升空气质量,夯实基础,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直以来,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都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将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纳入对县区、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考核;依照国家环科院为雅安市制定的《雅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雅安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报告》,精准分析核算贡献值,精准施策;通过控制秸秆焚烧、中心城区油烟净化、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特殊时段重点防控等有力措施,让“雅安蓝”常驻雅安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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