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税务知识 你知道多少?

雅安日报 2018-03-02 10:49 大字

《舌尖上的中国3》在春节期间与广大食客见面了,舌尖上的美食原材料多为农产品。农产品的税务知识,你了解多少?市税务部门对农产品相关税务知识进行普及。

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等23项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进项怎么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2、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应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上述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雅安日报记者 蒋龙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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