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新规

四川法制报 2020-09-10 00:42 大字

本报讯(吴玉梅 记者 杨棕贤)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监护缺失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死亡、失踪、犯罪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意见》适用范围包括辖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异地协作案件。《意见》的制定,有效联合该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力量,加强同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住所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的联系和协作,建立了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过引导、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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