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新村治理更规范 村民生活更幸福
名山区茅河乡临溪新村
2017年7月20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标志着雅安市在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条例》的制定,新村管理如虎添翼。”名山区万古乡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条例》颁布前,该乡红草新村已经摸索出了一套管理经验。自管委通过制定一系列村规民约,让村民的日常生活有规可依。自管委利用法治文化小广场,设置关于宪法和宪法日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宪法相关知识,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红草新村树立了“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但是在相关细节上,红草新村还有许多待改善的地方。”因为按照《条例》第28条关于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相关条文,红草新村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系统,村民也认识到自己的差距。
2018年,万古乡政府决定以红草新村为突破点,在全乡范围内推广解放乡高岗村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新村聚居点居民自筹,按1-3人户每户每年60元,4人户每户每年80元,5人户及以上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新村物业管理费。政府每户每年补助100元环境卫生治理费、100元绿化美化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以及2.5万元的自管委工作经费。“高岗模式”在红草新村顺利运行。
按照《条例》的相关精神,万古乡采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的组织形式,同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分组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对全村村民垃圾分类知识进行普及。教育群众转变生活习俗,提高环境意识,恪守公民道德,形成广泛关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以为会碰到不配合、不愿意的新村住户,哪知收费过程十分顺利。费用明白合理,短短一个月时间,自管委就收齐了90%以上的费用。”重难点一攻克,万古乡其他区域推广“高岗模式”也变得轻而易举。
“《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新村聚居点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解决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坚持了以引领为导向,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设立自管委,实现新村聚居点的民主管理、自我服务,推动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名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两年的实践,《条例》在名山区得到了广泛落实,并且不仅局限在新村管理中。
因为有《条例》的保驾护航,廖场乡廖场新村、红岩乡双龙新村、新店镇山河新村、茅河乡临溪新村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有了这些标杆新村,如今的名山农村,正呈现出奋力迈进城镇化,勇敢追求新生活的精气神。
雅安日报记者刘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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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名山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