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监控预警 保护河道生态

雅安日报 2020-04-20 09:59 大字

雅安日报讯近日,记者从芦山县水利局获悉,该局通过江河生态流量监控系统预警,发现铜厂河一水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立即进行取证调查、现场核实和立案查处,要求水电站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并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水电站处以罚款2.3万元的处罚。

“这是全市第一起运用江河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发现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案例,也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月实施以来,芦山县依法处罚的第一起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案件,这一重要的法律实践,必将有力推动生态流量监管规范化、法治化进程。”芦山县水利局副局长程波表示。

日前,芦山县水利局江河生态流量监控系统机房内响起急促的警铃声,执法人员发现触发系统报警的缘由,正是上述水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随即从监控系统截图取证,并于次日一早前往水电站进行现场核实。“水电站位于大川镇铜厂河,车辆无法直接到达。现场核查后,综合考虑水电站装机容量、整改态度积极等,作出处罚。既让水电站信服,也保护了河道生态。”芦山县水利局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监管效率以往是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地理位置偏远的水电站,一直是监管难点和盲点。

为了解决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乏力问题,有效回应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对雅安市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的整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地方性立法,《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创性地系统规定水电站生态流量管控制度,规定水电站应当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泄放最小下泄流量,且最小下泄流量值不得低于核定的数值;规定建立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和定期核查制度。《条例》弥补了上级法规对生态流量的管控盲区,为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给予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芦山于2019年建成江河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全县应纳入生态流量监测的56家水电站全部接入生态流量监测平台,落实监测专用电脑56台,规范记录台账56套,并建立完善水电站基本信息卡、‘一站一档’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程波介绍,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芦山县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和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巡查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并在全市率先开展监测平台“零预警”行动,建立生态下泄流量值不达标必查、视频掉线必查、生态流量值与实际不符必查的“三必查”制度,确保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100%。

今年以来,芦山县采取平台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运用常态化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达标情况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下泄生态流量不达标电站,确保生态流量足额足量正常下泄。目前,已累计开展巡查检查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发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巡查检查情况通报2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不断增强监管过程中对《条例》的理解运用能力,严格保护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让绿水长流。

胡博 记者唐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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