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不被谣言骗?
1月25日21时许,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碧峰峡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村民程某某自称看见有人得新冠肺炎在某汽车站被押上车带走。经民警调查核实,程某某为吸引大家注意,编造了自己看见有人因得新冠肺炎被带走的假消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在灵关掉头往芦山、雅安方向逃跑,车内的人全是从武汉跑出来的。”1月27日17时许,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碧峰峡派出所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有人在微信群中传播不实言论,立即展开调查。18时左右,民警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查实消息发布者为谢某,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律宣讲,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一份检讨书,并在发布不实信息的微信群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在雨城、宝兴、石棉、天全等地,都有流传关于疫情相关的谣言。对于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雅安市公安机关都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如何辨别谣言?理性和信心是最好的“疫苗”。应对谣言,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我们不应该照单全收,而要“让子弹飞一会儿”之后再仔细鉴别、多方求证。对于吸烟可以预防新冠肺炎,饮用高度白酒可以抵抗病毒等明显违背常识的“知识类”谣言,切不可轻易相信,盲目跟风传播。
当然,面对各种谣言,能够有能力鉴别并非易事,人们难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担起责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及时对各类谣言、不实信息进行辟谣,安抚恐慌情绪,遏制谣言这个“精神病毒”的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舆论风清气正。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我们要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急防控部署,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作为一种基本的公民自觉和道德素养,防止被各种谣言牵着鼻子走,成为谣言“病毒”的次级传染源、传播者。
此外,市民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转发信息时要核实其来源。如果来源仅仅是个人微博或QQ群里的传播,而非主流媒体,就要谨慎对待。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同时,面对这些谣言,除了需要相关专业部门的及时发声与辟谣,也需要每一个民众明辨真相、不信谣不传谣的智慧与决心,共同对“病毒式”的谣言产生免疫力。
雅安日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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