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提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四中全会作出“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重要决策。2019年2月20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到司法厅走访座谈并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改造,保障基本权利,让他们能够改过自新,能够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支积极力量。雅安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学习贯彻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彭清华书记“监所也是化解社会最尖锐矛盾的特殊战场”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劳教制度的废止,让“社区矫正”一词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据了解,2007年,雅安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十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可圈可点。
社区矫正
让当事人看到希望
近日,在芦山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翻阅着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记者看到,矫正人员思想汇报材料厚厚一摞,每人每月一份,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思想转变跃然纸上,体现出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适宜性帮扶起到的良好效果。
“手指在指纹机上多停一会儿,这样录入会更有效。”此时,司法助理员李科引导着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打卡、登记。“我一会儿去青龙场村,走访骆某家。”李科忙完,步行穿过龙门古镇,“聚居点后面就是骆某家,他是我们的重点管教人员,我们每月都会到他家里走访一次,实地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李科指着远处一农房告诉记者。
“李老师,多亏你帮我作通了思想工作,我一定好好配合,积极改过自新。”刚来到骆某家,他就主动讲起了自己的近况。曾经,在社区服刑期间,骆某一直存有抵触情绪,宁愿入狱服刑也不愿接受社区矫正。为扭转骆某消极应矫状态,让他能重拾信心,回归正途,龙门司法所联合镇村组干部,从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宣教、心理健康辅导、生活帮扶等方面,对他进行了长期不间断的教育矫正、困难帮扶。这些润物细无声的工作,让骆某内心充满感激。如今,经过数月的温情帮教,骆某的矫正、生活状态变得积极主动。向骆某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李科拍了拍他肩膀,鼓励他一定要对生活有信心,积极工作,争取按时解除矫正。
据悉,龙门司法所自2012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严格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报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惩戒处罚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并对不同类型的矫正人员,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截至目前,未出现一例脱管、漏管以及因监管不到位而重新犯罪情形的发生。
真情关怀
社区矫正显成效
上述当事人这只是雅安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严格规范刑罚执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坚持细化工作流程,抓基础、抓管理、抓项目,全市矫正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2007年,雅安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雅安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全市以“队建制”为模式,先后设置1个社区矫正执法支队,8个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5个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目前,100余名“老政法”和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1000余名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3000余名社区网格员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在芦山、宝兴、雨城等受灾严重的地方,数十名社区服刑人员冒着危险,自发参加抢险救灾。雅安市一次性对6名社区服刑人员予以减刑,这为社区矫正减刑规范化提供了“雅安范本”。
2015年,全市矫正定位系统,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
近年来,雅安市坚持“制度建设为先、规范执法为要、建构信息体系为基”的工作思路,针对性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市司法局在制度建设整体谋划上狠下功夫,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体系;把握监督管理和工作流程两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先行建立;保障日常监管、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得到有序整体推进;就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日常监管、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矫正解除等方面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雅安市社区矫正基本管理制度体系,解决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制度保障。
同时,雅安市还建立了一支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心理矫正工作队伍,一方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工作心理矫正志愿者;另一方面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鼓励其学习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参加各类心理咨询培训。通过深入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对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认罪悔过、消除心理障碍、重塑健康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从而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正是通过建立系统完整的帮扶体系,市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人群监管的同时,掀起了一股浓厚的人性关怀。
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帮助他们重获新生,融入社会,不再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多年来,全市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持续稳定,矫正质量稳步提升,精准帮扶成效明显,衔接配合规范顺畅,特别是公检法司的衔接配合非常到位,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
目前,全市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重新犯罪率始终为零。作为一项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让矫正人员在阳光下改造自己,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积极作用。
记者石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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