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摩托车且辱骂执勤民警 芦山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雅安日报讯近日,芦山县大川镇的李某某,无有效驾驶证件,并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被民警查处后,李某某不仅不认错,还拒不配合检查,并辱骂执勤民警,后受到警方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3月6日,芦山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民警在一卡点上执勤,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查缉行动。当天下午3点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实施例行检查时,民警请驾驶人李某某出示相关证照。驾驶人李某某称,他有驾驶证但忘在家里了。为查清情况,现场民警口头传唤李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李某某当场拒绝到派出所,并拒绝配合调查,还辱骂现场执勤民警。在多方解释无果情况下,执勤民警依法将李某某控制并带离现场。
经查,李某某虽有摩托车驾驶证,但已超过有效期未验审,属无效证件。据相关法律规定,芦山警方以李某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魏楠
记者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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