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野外用火 两名当事人受处罚
春季,草木茂盛,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增高。随着清明节临近,为切实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各级职能部门加强巡查和管控,警方也在严查重处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然而,却有少数人依然顶风而行,最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3月22日18时左右,汉源县前域镇千峰村村民康某在该镇白鹤大桥桥头焚烧纸钱,在纸钱未烧尽时,怕被人发现,便驾车离开现场。结果,因风大,引燃周边杂草,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后,很快将火扑灭。随后,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通过监控追踪,锁定康某。康某对烧纸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
3月22日9时许,前域镇白鹤村村民蒋某在该村4组(小地名:望当山)田内,将地里的干谷草分为4堆,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引燃草堆,而后离开现场。
相关部门认为,康某、蒋某在明知汉源县人民政府颁布了禁火令的情况下,违规野外用火和随意焚烧干谷草,造成现场多处被焚烧的痕迹,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汉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两人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清明节临近,市民可通过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更为环保绿色的祭扫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思念。
李成伟
记者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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