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花开遍黎州大地

四川法制报 2021-12-21 00:38 大字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汉源县历史文化悠久,至今有2000多年的建制历史,古称“黎州”。为了传承古黎州历史文化,塑造新汉源时代风貌,近年来,汉源县法院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打造“法育黎州”司法服务品牌,通过哺育传承、法治培育、教化育德等方式传播法治文明理念,让法治之花开遍黎州大地。

汉源县法院结合自身审判职能,着力推进诉讼服务全便民、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续力法治营商环境、加力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真正深化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打响了“法育黎州”这一司法服务品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讼诉服务全便民司法为民再升级

立案窗口是群众表达诉求、进行诉讼活动的第一站,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

汉源县法院充分发挥立案审查的过滤、疏导和化解功能,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了导诉台,通过快速指引办事窗口、约见法官和信访接待人、指引审判庭等8000余人次。

记者走进汉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感受就是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每个窗口的职责内容都显示在各自的电子屏幕上,十分直观、清晰。“我们可以在智能导诉机上进行导诉咨询、查询案卷,通过刷身份证还可以查询案件的进度等情况。”前来办理诉讼业务的王女士表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方便和快捷。

“由于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备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前来办事自然一目了然。”常常到汉源县法院办案的张律师也表示,诉讼服务中心历年来不断提档升级,律师们能享受的便利也越来越多。

该院立案庭庭长李俊告诉记者,汉源县法院将原来碎片化的诉讼服务要素整合至窗口办理,不仅为群众带来便利,更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更加集约、高效地运作。事实上,这种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确实逐步实现了效率与口碑的双赢。

为了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汉源县法院大力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利用“四川微法院”等平台审查案件400余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受咨询168件次,完成送达案件185件。

这只是汉源县法院转变工作理念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汉源县法院紧紧围绕人民对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新需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伴少年再升温

今年6月,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这是一部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基于此,汉源县法院和共青团县委联合成立“萤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工作室将由汉源县法院青工委以及团县委青年志愿者轮流值守,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0月26日,汉源县首个未成年保护校园工作站落户汉源县第二中学。“今后法院也将以此为开端,陆续在汉源各中学设立工作站。以法之名,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汉源县法院机关党委书记、青工委主任李曜耀告诉记者,汉源县法院以青工委为依托,大力开展青年干警志愿法治服务,以法院(庭)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副校长讲课、拍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情景剧等丰富的普法教育形式,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青少年好奇心与模仿性很强、但自制力和分辨力较差这一实际情况,汉源县法院特别开设“法育黎州”小讲堂,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普法宣讲,并设立“向阳花”青少年法治基地,开展“法院开放日”和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活动。

护花更须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汉源县法院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以部门合作为中心点,加强了与公安、司法、检察院等沟通联系,注重未成年人犯罪后跟踪帮教、动态评估、重获新生的“后半篇”文章,构建有温度、有力度、有尺度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和失足青少年帮教体系。

启动蒲公英计划环境保护再添彩

司法不手软,环保才有力。9月8日,汉源县法院在九襄镇周家村东风路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赵某、马某、木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当日下午,法院用被告人缴纳的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购买的6.8万余尾鲤、鲫、黄颡鱼,在汉源湖进行增殖放流。

“案件最终宣判不是终点,追究资源破坏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让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公开赔礼道歉,这样才能让更多人对法律有所敬畏,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汉源县法院环资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对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对既已损害的生态也不能听之任之,恢复性司法具有充分的环境伦理基础以及维护社会正义的价值考量,是保护生态环境强有力的“助推器”。

2018年以来,汉源县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件,其中环境资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詹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同时,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24.73万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雅安首个畅通生态修复赔偿金使用、管理渠道的法院,目前,该院已经使用生态修复赔偿金开展增殖放流鱼苗4次8万余尾,集中补栽补种榕树等4次234棵。

今年上半年,长江上游汉源段蒲公英生态法治计划在汉源县正式启动,并建成首个司法蒲公英育林基地。据悉,蒲公英生态法治计划是汉源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司法审判工作思路,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让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和实践像蒲公英一样在黎州大地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打造法企共建模式服务营商环境再续力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提升市场法治化水平,商事审判工作对此大有可为。

汉源县法院多措并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以最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先是挂牌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锻造了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金融审判队伍。然后制定《服务民营企业联席机制》,总体把握精准便捷司法服务方向。调解员宋玉廷告诉记者,汉源县法院双线并进,旨在搭建更加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大平台。

汉源县法院一直紧扣中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汉源县法院着力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 152 件,为企业挽回损失6350.73万元。

“解困排忧讼积案,秉公执法守初心。”近日,汉源县某公司的负责人向汉源县法院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原来,该公司于2017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是江西某工程公司,该案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程序。4年间,汉源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江西、海南、广州等地,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进行强制执行,分4次共计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452.08万元,其中本金383.71万元、利息68.37元,目前,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司法机关工作寄予的厚望,围绕这个目标,汉源县法院将持续深化“1823”工作法,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努力当好黎州大地上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天平的“秉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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