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店销售过期食品被罚600元

雅安日报 2020-03-04 09:26 大字

雅安日报讯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县一便民店销售过期食品,被罚人民币600元。

2月5日,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陇东镇陇东街15号的“宝兴县曙光便民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7.7kg简冠月饼、2罐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已超过保质期。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作出了“没收过期食品、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结合“春雷行动2020”,持续加大各种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记者 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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