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向珍稀动物 遭起
本报讯 (记者 廖晶莹)
近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某、钟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至案发前,被告周某某利用非制式枪支等工具,先后多次在宝兴县桦恺林沟、锅巴岩沟等地非法猎捕 “野鸡”5只、“羊子”1只、“山驴”1只、“鹿子”1只,后周某某将猎获到的动物或烫毛、或肢解,除食用部分外,剩余物均存放于其务工居住处的冰柜内。2017年3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钟某2人相互邀约后驾车携带改装枪支、电筒等工具到宝兴县蜂桶寨乡桦恺林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二人将车辆停在公路边后,进入河对面林子内寻找猎物并利用枪支射杀 “野鸡”3只。当二人携带猎获的3只“野鸡”返家时,被宝兴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挡获。
经鉴定,被告人周某某、钟某猎捕的3只“野鸡”均属红腹角雉,属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此外,周某某冰柜内还起获5只红腹角雉、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和鬣羚、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钟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新闻推荐
/home/img/file/20180506/20180506111639_9866.mp4scolplayer视频播放器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吴浩)5月6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
宝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兴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