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司法局:为迷途者照亮温暖“回归路”
本报记者 王婕
“五香烧鸡、椒麻鸡、鸡爪……出狱新生整整4年了,感恩社会没有抛弃,感恩朋友们的理解和一路支持。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努力,回报社会。”在永寿县城,一家深藏小巷内的烧鸡店备受当地群众热捧,鲜香美味的烧鸡让这家店面有了“肉香不怕巷子深”的美名。
在店门口,范刚(化名)热情地招呼着前来买鸡的客人,看着越来越多的熟客,他回想起自己的创业经历感慨万千。2010年,在自家经营的餐馆内,因与顾客发生冲突,范刚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捕入狱。
8年多的刑期里,范刚利用特长在监狱自费创办监狱小食堂,用积极劳动改造进行自我救赎。2018年出狱后,范刚萎靡不振,屏蔽了自己与外界的沟通。为了让他尽快融入社会,永寿县司法局和社区司法所多次上门和他谈心,在宣传法律政策的同时,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并鼓励他用自身所长继续开办饮食店。
在帮教干部和家人的说服下,范刚主动接受矫正,再次创业。一时间,县司法局帮教干部协助范刚做市场调研,帮他物色门店,筹措资金,并联系税务、城建等部门,最终帮他成功开了这家烧鸡店。经过多年的努力,范刚的烧鸡店已在全市开了30多家分店,成为永寿的金字招牌。为了帮助促进更多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就业、自主谋生,县司法局鼓励范刚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对他们进行学习培训、传授技艺,让咸阳2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走上了自主创业致富之路。
如今,范刚已成了永寿县的创业名人,他的人生经历成为永寿县安置帮教工作的成功案例。
社会安宁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一直以来,永寿县司法局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作为重中之重,立足安置帮教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帮困扶助”的职能优势,进一步筑牢了法治观念、夯实了法治根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持续攀升。在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满意率测评中,永寿县司法局满意率为99.31%,位居全市第一。
成绩的背后是永寿县司法局全体干部的付出与汗水。如果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特殊战役,那么社区矫正工作者就是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特殊灵魂矫正师。2021年,永寿县司法局制定重点人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逐人建立台账并落实稳控措施,有效防止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使众多社区矫正对象走向了新生的彼岸。
“现在虽然辛苦,但钱挣得踏实。我一定好好干,不辜负帮教干部的教导,努力把猪养好,相信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在永寿县甘井镇的一处小型养猪场内,服刑假释人员张某正在认真地扫猪圈、喂饲料,看着满圈欢腾的猪崽,他脸上浮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7年,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2020年12月,他被监狱假释,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永寿县司法局对张某进行严格监管,每月定期与他见面谈心,对其思想上进行教育、劝诫,宣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知识等内容,鼓励他通过自己的双手自主创业,早日融入社会。
2021年,在永寿县司法局和甘井镇司法所的帮助下,张某积极筹建小型养猪场,学习养殖技能,钻研经营模式,当年成功出栏黑猪20头,销售金额6万余元,现已存栏生猪68头。
而今,张某已重新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表示,会端正态度,服从司法所日常管理,积极悔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021年,永寿县司法局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95件,化解492件,调解率99%,办理法律援助案164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62件,接受群众咨询23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10余份……”数字的背后,展现了永寿县司法局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决心和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的信心。
站在新的起点,永寿县司法局将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凝聚智慧力量,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力度创建“六好司法所”,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严格管控两类特殊人群,持续实行温情教育加依法矫正,为推动永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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