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人民满意的案子 记永寿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左峰

咸阳日报 2021-08-29 21:09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他是调解能手、是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是十佳法官。在法院工作的30年里,对每一位当事人,他都能倾注全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每一个案子,他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他是永寿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左峰。

在基层工作的多年间,左峰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并结合实际,总结出“五心五法”促调解,即“民心、爱心、耐心、恒心、细心”,齐心协力法、分头交谈法、借助外力法、列举案例法、换位思考法,为全院调解工作创出了一条成功经验。

2019年6月份,在承办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被告王某将村委会划给原告的承包地抢种了小麦,将自己离家较远的承包地硬让原告耕种,并将原告已种好的油菜翻种成小麦。面对此种情况,原告多次找村委会调解,均以被告不同意而告终,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接到案子后,左峰针对案件性质,首先与村委会取得联系,核实被告确系抢种。面对这种情况,他多次找到被告,说法析理,被告却置之不理,而是扬言法院怎么处理都没有关系。面对无理的被告,左峰心知如果草率下判,执行势必困难,而且在夏收时会引起双方争端,将矛盾激化。之后他通过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并做被告王某的思想工作,说明与法律对抗的后果,最终使该案调解结案。

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左峰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简单纠纷进行诉前调解,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8年5月,在办理一个赡养案件中,原告李某年过八旬,两个儿子约定每人每三个月轮流照顾老人,没过多久,小儿子有了抱怨,不愿再管李某,老人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告上法庭。案子受理后,左峰并没有急于安排开庭时间,而是主动找到被告,被告得知是自己的老父亲状告自己后,便产生对抗情绪。左峰通过村委会干部调解员与被告交谈,了解到小儿子不管老人的原因是认为老人将工资全部给了大儿子,心理不平衡所致。在掌握这一情况后,又与原告进行了交谈,在弄清情况后,法庭与原、被告双方、村委会及原、被告亲戚面对面将原告的工资收支情况进行了核对,发现老人的工资都用于两个儿子的孩子上学,基本没有结余,这样双方均解除了疑虑,父子关系重归于好,以原告撤诉结案。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多年的工作间,左峰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经常组织全庭人员巡回辖区乡镇、到村组、集会场所,集审判与法律服务于一体,为民排忧解难。对写诉状不便的,根据现场口述,帮助群众写诉状,散发诉讼指南及打官司的相关材料;对一些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讲理说法,就地调解;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依法大胆适用简易程序,现场审理、当庭宣判,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近年来,他们先后巡回办案5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上万人次,当场办案10余件,现场调解20余件,产生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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