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全力推进医保扶贫惠民政策
本报讯(记者 吴萍)近年来,永寿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全力落实医保扶贫惠民政策,助力精准脱贫,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永寿县医保局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医保扶贫政策的宣传,入户宣传率达85%,贫困人口参保率100%。通过举办医保扶贫政策培训班,将省级医保政策及县政府确定的医保扶贫政策资料上传至镇(办、中心),要求包村干部、帮扶党员、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学习,并将相关政策以纸质材料形式转交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手中,做好宣传解答工作。同时,多次深入镇村,特别是重点贫困村对镇村两级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并发放宣传单。
永寿医保局还与县卫健部门密切配合,将医保扶贫政策和健康扶贫政策打包,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的同时进行医保扶贫政策的宣传。并要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提高工作质量,在贫困群众就医时严格按照医保目录诊疗开方,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减轻贫困群众负担。设计制作了民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新版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单和小册子,让民众更加方便记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共场合电子显视屏等媒体渠道,向贫困人口进行医保扶贫政策的宣传。
永寿县医保局本着不拉高、不降低、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扶贫政策,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能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各项惠民政策。一方面,加强与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的沟通和配合,详细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信息,保证将所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贴(财政补贴190元,个人交纳60元)2016年以后脱贫的贫困人口个人缴纳60元,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分别代缴;五保、孤儿304人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低保户1222人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代缴190元。另一方面,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且报销不设封顶线。
永寿县医保局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就诊全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了“三重保障”一单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80%以上,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工作中,为方便贫困人口享受慢性病补偿政策,医保局严格落实贫困人口慢病鉴定及报销政策,随申报随审核随办理,及时全面将符合慢性病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慢病管理,更加便民利民。(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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