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检察院 畅通法律监督渠道

咸阳日报 2020-10-30 08: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运行,今年以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与永寿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共同建立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公益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协调对接工作机制。

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和对检察建议回复的期限,两院各自确定了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案卷的调阅、归还等工作,同时,确定了两院的对接部室,确保及时共享案件信息,对法律监督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确定了逐级协商沟通的方式,并确定了案件评析会、联席会议的召开方式。

据了解,永寿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协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坚持了相互监督与配合并举,使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同时,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顺畅,扩展了人民检察院发现法律监督线索的来源,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效果。(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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