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开展校园联合专项检查
干警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检查。
本报讯(宋娟妮)近日,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对县城学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走进监军街道办中心幼儿园、实验小学、华诚和幼儿园,对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日常安全管理、食堂生产环境、安全基础设施维护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检察干警向学校工作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督促其积极学习最高检联合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意见(试行)》,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随后,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文具店和小超市进行了检查,现场查看了相关店铺的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合格有效,烟酒柜台是否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标识,是否销售过期食品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督促其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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