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工作的“大小”辩证法
□伍永寿
曾听一个在基层工作的朋友抱怨:“上级安排的工作那么多,下达的指标那么重,这些都是大事情,要尽心完成;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时对群众诉求的一些小事稍有疏忽,群众就怨声载道了……”笔者认为,基层工作不能以“大事”“小事”定性,应懂得大事可小、小事可大的辩证法。
如果把基层工作比喻为一棵大树,“大事”是枝干,“小事”就是根须,根须不牢,树木焉能“枝繁叶茂”。从这个角度讲,潜心为群众服务、静心为群众办事,与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并不矛盾。把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作为大事,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小事,实际上就是思想作祟,是工作作风问题。
上级领导来检查调研,有的基层把这当成头等“大事”,设计检查路线、锤炼汇报材料、安排采访对象……每个环节都要经过“预设”和“导演”,目的只是为给领导留下好印象。殊不知,经过“化妆”的调研虽更美,但经不住时间的检验,只会“昙花一现”。不妨以平常心态来对待检查调研,让领导实实在在了解情况,即使未得到肯定与表扬,但只要坚守初心,办好群众的那些“小事”,时间沉淀,以群众“口碑”来答好检查调研“试题”,必定会交出合格的“答卷”。
其实,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再重,分解下来都是关乎群众的那些“小事”。衣食住行、小孩上学、就业创业、看病治病……这些“小事”站在群众立场来看,还真是“大事”。群众在办具体事情时,一旦工作人员有疏忽,其影响在群众心中就会被“放大”,于是,干部形象受损、干部威信降低。基层干部们要学会换个角度看问题、转换角色来评判,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做好,那指标任务又何愁不能完成?
领悟基层工作的“大小”辩证法,要有扎根基层的勇气和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要把群众当亲人、当朋友,摒弃功利思想、淡化个人利益,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自己的呼声,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自己的获得感、幸福感。另外,上级部门应切实为基层减负,指标任务的下达要精简、可行,要下在关键点、刀刃上,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为群众谋事、干事。
(作者单位:叙州区樟海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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