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状告子女 法官劝说达成协议

咸阳日报 2018-09-28 08: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永寿法院常宁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了解到被告已年过八旬且行动不便的情况,主动上门办案,并成功调解了该起案件。

李某和老伴张某已年近80岁,膝下共有六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因疾病早年去世,入赘他乡的小儿子和嫁人的两个女儿,偶尔回来探望父母。去年,李某生病卧床不起,几个子女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产生矛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老两口将子女告上法庭。常宁法庭考虑到老人年纪大行动不便,法官来到老人的村子就地巡回开庭审理,但只有一个被告到庭应诉,其余被告均未到庭。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法官又驱车40公里再次来到当事人居住地,进行庭后调解,邀请村干部一同参与做调解工作,法官与原告子女耐心做说服工作,既讲法理,又讲情理,老人的子女听后一个个纷纷点头称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几个子女就老人的赡养费和轮流护理等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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