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国标柴油” 获利31万2人被批捕

咸阳日报 2020-12-04 08:08 大字

本报讯(王西荣 记者 冯旋)10月27日,旬邑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某建设项目工地非法销售柴油。接报后,旬邑县公安局抽调治安、城关、巡特警等单位民警开展前期摸排调查工作。经过连续三天摸排走访、蹲点守候,将正在出售柴油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依法扣押了运输车辆及部分油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通过一老乡得知,某项目部建设柴油用量较大后,随即联系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及曹某某,三人合伙购置并销售柴油。自2019年11月份,三人先后数次在铜川以低价购得燃料油充当国标柴油进行出售,致使工程车辆受损。经陕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有限公司对所扣押的燃料油进行鉴定检测,该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犯罪嫌疑人对其以燃料油充当国标柴油非法出售74吨,价值3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曹某某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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